肇庆市高要区白诸肇高着色氧化厂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松云管理区彭洞村     行业类别: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编号 业务类型 版本 办结日期 有效期限
914412836633645264001R 申领 1 2020-09-13 2020-09-13 至 2021-02-28
914412836633645264001R 整改后申请 2 2021-02-28 2020-09-11 至 2021-08-31
914412836633645264001R 整改后申请 3 2021-06-30 2021-06-30 至 2026-06-29


序号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1 其他-未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 855-2017)》,你厂废水总排放口、车间排放口“流量”等指标要实现自动监测。 2020-09-11至2021-02-28 2021年2月28日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规定,完成采购流量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及时安装调试,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这些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
2 其他-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根据《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以及《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着色工艺含铬废水、封孔工艺含镍废水需各自单独收集处理,在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设置规范化车间排污口。 2020-09-11至2020-11-30 2020年11月30日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规定落实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分类收集处置。按照《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的规定设置规范化车间废水排放口,张贴环保标志牌。
3 其他-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根据《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对排气筒进行规范化整改,排气筒加高至15m以上,设置废气排放口采样平台 、采样口及标识牌。 2020-09-11至2020-11-30 2020年11月30日前,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号)等规定对排气筒进行整改,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口及标识牌的设置。
4 手续不全 着色封孔工序批建不符,需按要求完善环保手续。 2020-09-11至2021-02-28 2021年2月28日前,按照现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提交环保审批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