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恒通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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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东庄村栖凤街与阳河交界处东北角 行业类别:煤制合成气生产 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
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 |
整改通知书编号 | 业务类型 | 版本 | 办结日期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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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0783790356289B001R | 申领 | 1 | 2020-08-01 | 2020-08-01 至 2021-02-28 |
91370783790356289B001R | 整改后申请 | 2 | 2020-12-31 | 2020-12-28 至 2023-12-27 |
91370783790356289B001R | 注销 | 3 | 2023-02-15 |
序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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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保设施未安装 | 造气废水沉淀池实行封闭,安装1根25m高排气筒DA001;结晶干燥工序采取旋风除尘+水吸收措施后,设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 2020-08-01至2020-09-30 | 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封闭造气废水沉淀池,设置排气筒DA001;设置结晶干燥工序排气筒DA002。 |
2 | 其他-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 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委托专业单位制作标志牌等设施;在厂区废气排气筒合适位置开采样口,建设采样平台,设置标志牌,并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整改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2020-10-01至2021-02-28 | 第一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月4日):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第二阶段(2020年10月5日-10月10日):委托专业单位制作标志牌等设施;第三阶段(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月28日):在厂区废气排气筒合适位置开采样口,建设采样平台,设置标志牌,并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整改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