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第二人民医院(高密市精神卫生中心)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高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曙光路以西、立新街以南     行业类别:综合医院     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   

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编号 业务类型 版本 办结日期 有效期限
123707854938951638001R 申领 1 2020-07-07 2020-07-07 至 2021-01-06
123707854938951638001R 整改撤销 2 2021-01-21
123707854938951638001R 申领 3 2021-01-21 2020-07-07 至 2021-07-06
123707854938951638001R 整改后申请 4 2022-01-29 2022-01-29 至 2027-01-28
123707854938951638001R 5 2022-12-26 2022-12-26 至 2027-12-25
123707854938951638001R 注销 6 2023-05-08


序号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1 手续不全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2020-07-07至2021-01-06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2 其他-未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 污水总排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020-07-07至2020-10-06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环办环监〔2017〕61号)的相关要求,污水总排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 其他-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污水排放口设置标识牌,并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2020-10-07至2021-01-06 在污水排放口设置标识牌,并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整改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 手续不全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2021-01-21至2021-07-06 2021年7月6日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5 其他-未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 污水总排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021-01-21至2021-07-06 2021年7月6日前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环办环监〔2017〕61号)的相关要求,污水总排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 其他-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污水排放口设置标识牌,并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2021-01-21至2021-07-06 2021年7月6日前在污水排放口设置标识牌,并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整改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