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城南医院 |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78号 行业类别:综合医院 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
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 |
整改通知书编号 | 业务类型 | 版本 | 办结日期 | 有效期限 |
---|---|---|---|---|
52441323566682397C001Q | 申领 | 1 | 2020-08-07 | 2020-08-07 至 2023-08-06 |
52441323566682397C001Q | 2 | 2021-10-11 | 2021-10-11 至 2022-10-10 | |
52441323566682397C001Q | 整改后申请 | 3 | 2022-08-10 | 2022-08-10 至 2027-08-09 |
序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计划 |
---|---|---|---|---|
1 | 其他-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 (一)委托专业环保工程单位设计和安装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符合《关于惠东县城南医院扩建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东环建〔2018〕54号)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要求。 (二)委托专业填报单位在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和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程序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 2021-10-11至2022-10-10 | (一)2021年12月30日前,委托专业环保工程单位制定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设计与施工方案,并与其签订污染治理工程合同。 (二)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和调试工作,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三)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污染防治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编制整改报告。 (四)2022年8月30日前,委托专业填报单位在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和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程序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