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渤海路133号     行业类别: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编号 业务类型 版本 办结日期 有效期限
91370783MA3DANB44J001R 申领 1 2020-08-05 2020-08-05 至 2021-02-04
91370783MA3DANB44J001R 整改撤销 2 2021-02-24
91370783MA3DANB44J001R 申领 3 2021-02-26 2020-08-05 至 2021-08-01
91370783MA3DANB44J001R 整改后申请 4 2021-08-04 2021-08-04 至 2026-08-03


序号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1 无排污口规范化证明材料 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委托专业单位制作标志牌等设施;在厂区废气排气筒合适位置开采样口,建设采样平台,设置标志牌,并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整改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0-08-05至2021-02-04 第一阶段(2020年8月5日-10月21日):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第二阶段(2020年10月21日-12月10日):委托专业单位制作标志牌等设施;第三阶段(2020年12月10日-2021年2月4日):在厂区废气排气筒合适位置开采样口,建设采样平台,设置标志牌,并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整改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 无排污口规范化证明材料 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委托专业单位制作标志牌等设施;在厂区废气排气筒合适位置开采样口,建设采样平台,设置标志牌,并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整改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1-02-26至2021-08-01 第一阶段(2021年2月26日-6月21日):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第二阶段(2021年6月22日-7月10日):委托专业单位制作标志牌等设施;第三阶段(2021年7月11日-2021年8月1日):在厂区废气排气筒合适位置开采样口,建设采样平台,设置标志牌,并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污口规范化验收,取得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整改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