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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产污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产污设施基木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类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的记录: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自行监测要求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指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c)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固废、危废记录信息:固废名称、产生量、去向、贮存量、利用量和处置量。 1次/批,每月至少统计一次。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科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上况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俏等。6)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事件原囚、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非止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旧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I 次周期;周明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工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发气处理能力(m/h)、 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指施(厂区降尘酒水、清扑、原科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等)运行情况和效果。 b)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止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