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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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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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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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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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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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包括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至少记录以下
内容: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线名称、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计设施参数、运行设施参数、各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名称与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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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周期性生产的
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照 1 天记录。
原辅料、燃料用量:原辅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其他每周记录 1 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
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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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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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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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正常情况和非正常情况。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 态、污染物排放情况、处置设施耗材消耗情况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还应当包括设备关键性控制参数,能充分反映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a)正常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吸附装置、冷凝器、废气处理锅炉、催化燃烧 装置、吸收塔等)记录设施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信息、废气处置设施相
关耗材名称、设计消耗量、实际消耗量等。
2)无组织废气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包括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 制措施、措施描述等。
3)废水治理设施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废水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主要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 物排放情况、耗电量、药剂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去向、事件原因、是 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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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每天记录 1 次,非连续排放
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每天记录 1 次。
b)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天记录。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
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每天记录。
c)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连续加
药方式的,每天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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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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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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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和废水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排放口编号、监测日期、时间、监测 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点位、采样方法、进出口污染物监测结果等。
无组织废气监测主要包括生产设施/无组织排放编号、监测日期、监测时间、控制的无组织污染物监测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 HJ/T 373、HJ 819 等相关要求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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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 HJ 819 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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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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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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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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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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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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