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行业类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等。 2、产污设施基本信息:产污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3、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废气处理设施名称、编码、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 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是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监测结果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监测数据整理与存档 监测数据的记录按监测频次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c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b 特殊时段应记录污染天气对应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 c 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和管理信息,基本信息:记录设施名称(破碎机、水泥磨等)、编码、生产负荷等。管理信息: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 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 1、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等, 2、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记录:废气处理能力(m3/h)、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等。 3、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和效果。 a 正常工况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非正常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