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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原料、辅料的硫元素占比 每天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回转窑、水泥磨的产品产量;各类原辅料及燃料信息的用量;全厂水、电消耗量; 每天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记录破碎机、生料磨、煤磨、回转窑、水泥磨等设施对应的编码、生产负荷等设备信息,回转窑、水泥磨的产能 1 次/日,每月汇总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包含下列信息: (1)袋收尘器:记录设施名称、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2)电收尘器:记录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电场数量、极板规格、极丝规格、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3)污水处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类别、设计处理能力、设计进水水质、设计出水水质、污泥处理方式、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等信息。 (4)脱硝设施:记录对应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设计处理污染物浓度限值、设计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等信息。 根据现场污染设施的配置情况及时更新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实时记录,月度汇总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编号、监测内容、计量单位、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是否超标、监测结果等,并建立台账,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每次手工监测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时,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c)非正常情况 记录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发生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 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执行;排污费依据当地环保局要求,季/月度按时交纳。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水处理设施的检查记录:风机、水泵和处理设施等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两天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脱硝设施应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2)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检查并记录: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每天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各袋收尘器检查记录:提升阀、脉冲阀、气源压力、提升盖板、有无漏风、油水分离器有无故障、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 (2)各电收尘器检查记录:电场编号、二次电流、二次电压、分布板振打装置、阳极振打装置、电场漏风与否、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每天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脱硝DCS曲线包含以下信息:水泥窑喂料量(同时给出熟料折算系数)、氧含量、烟气量、NOx浓度(折算)、脱硝设施入口氨水使用量、分解炉出口烟气温度等参数。 DCS曲线注明熟料生产线编号,量程合理,每个参数按照统一的颜色画出曲线 每月一张彩色曲线截图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针对重点除尘设施,每班检查记录: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每天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水处理设施检查记录:药剂名称、药剂投加量、污水处理水量、污水排放量、污水回用量。 每周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HJ 1259-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规定。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3、固废台账记录:固废产生环节记录表(产生日期、数量、来源、经办人、负责人等信息)、固废出入库记录表(出入库日期、数量、来源、委托处置信息、经办人、负责人等信息)、固废月度年度汇总表(上期贮存数、本期贮存数量、委托处置去向、经办人、负责人等信息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2)其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3)危险废物记录台账发生时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