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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主要经营场所、行业类别、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 、编码、设施规定型号、规格参数等。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 次/季度; 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可参见附录G 中表G.5~表 G.6。 按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防治措施管理信息、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信息、噪声监测结果、油气回收监测信息等。 1次/季度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1次/季度。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可参见附录 G 中表 G.3。 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可参见附录 G 中表G.4。 1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