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
生产设施:生产设施名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设计值。
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
监测记录信息
|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1249-2022)5.2.1中确定的监测频次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
按批次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1、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2、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
1、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HJ944-2018)中4.4.1-4.4.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2、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内容包括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
1 次/季度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
c)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
1 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