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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非正常记录台账:正常排放 一年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固废台账:固废种类:超细粉。记录内容:固废产生量、自行处置量、储存量、处理方式。 按批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桐庐川吉塑粉厂。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桐庐县县城乔林路1141号。行业类别: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法定代表人:周建龙。生产工艺:加工原材料,包装成品。生产规模:年产150t。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122725886312X001Z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废气一季一检。采样及测定方法:委托。监测结果等:合格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本标准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设备)名称:挤出机,磨粉机。生产时间:工作日。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单位:t 1)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月记录1 次。 2)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月记录,每月记录1 次。 3)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每月记录,每月记录1 次。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与运行管理信息:治理设施名称:回收箱。 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