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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环境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监测记录按照H819执行。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每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环境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检查、维护记录情况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月记录,1次月。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81.3.1~8.13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每日记录1次。具体内容见8.1.3.5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者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环境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a)生产设施正常工况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名称及对应的产品名称、主要生产工艺、设施数量、编码、设施规格参数、累计生产时间、对应产品或半成品的实际产量等。b)主要原辅料信息:产品名称、生产该产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累计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c)燃料信息:燃料名称、累计用量、品质等。d)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信息:生产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产品名称、使用原辅料及燃料名称、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每月记录1次。 2)主要产品或半成品实际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月记录,1次/月;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期。 3)原辅料:每月记录1次。 4)燃料:每月记录1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8.1.4.3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每月记录1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况期 环境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废气、废水污染防冾设施名称、编号、规格参数、控制污染物因子及其排放情况、对应排放口情况等。b)非正常情况: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设施名称、编号、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旧日或批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环境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规定的频次记录。 环境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