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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记录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同时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监测时记录 记录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记录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时的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及产量;非正常工况的起止时间、产品产量、时间原因、应对措施、事故报告等 正常工况 ①运行状态:1 次/日;② 生产负荷:1 次/日;③ 产品产量:1 次/日。 非正常工况 :1 次/工况期。 记录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运行情况等,以及异常情况的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事故报告等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1 次/日。 异常情况:1 次/异常情况期。 记录台账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