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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记录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积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使用、燃料使用采购情况。 1次/班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非正常工况:记录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运行参数应记录污染控制措施名称及工艺、对应生产设施名称及编号、污染因子、控制措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控制措施运行参数。非正常工况及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记录。 1次/班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各生产单元分别记录所在生产单元名称、该生产单元全部一般排放口治理设施数量、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 1次/班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采样监测日期,数量、方法、采样人姓名、检测数据等信息,记录排放口编码、工况烟气量、排口温度,污染因子,同时记录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按自行监测要求记录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记录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总类、产生时间、产生量、处置企业、转移时间等,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行。 产生、贮存、处置每批记录一次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企业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的有效性,加强环境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定期检查期间1次/天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