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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修改。 台账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可参见HJ 1118-2020附录G中表G.5~表G.6。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1次/年;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液阻、密闭性监测项 台账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的5.3.3中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等。 2)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3)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实际运行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1)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危险废物保存十年以上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加油过程中油品种类及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1次/季度 台账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a)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可参见HJ 1118-2020附录G中表G.4。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记录频次:1 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