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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电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纸质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a)手工监测的记录 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2)样品保存和交接 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3)样品分析记录 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b)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防治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 开展监测时同步记录监测信息 电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纸质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 电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纸质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 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 5)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1)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1次/日或周期; 4)原辅料及燃料:1次/批 5)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电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纸质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按照设施分类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1)运行情况: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 3)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纸质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