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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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接收危废废物类别、利用处理方式、利用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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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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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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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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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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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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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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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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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危废利用(名称、类别、处理量)、其他(用电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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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或1次/班,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或1次/班,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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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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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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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危废利用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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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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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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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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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运行时间、主要运行参数、停运时间;污染因子、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去向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维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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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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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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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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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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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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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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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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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监测工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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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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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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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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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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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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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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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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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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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执行。(b)危废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危废管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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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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