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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生产线基本情况、进水信息、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生产线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线名称、编号、设计处理能力、年运行时间、厂外进水类别、各工艺单元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等。生活进水信息包括收水四至范围、服务人口数量、服务范围所属行政区、进水水量、管网属性、管网所有权单位等;工业进水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所属行业、所在地、排污许可证编号、管网属性、管网所有权单位、接入管网坐标等。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沉砂池、初沉池、厌氧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等)、编号、水质指标、设计参数、设施主体结构尺寸、投加的药剂种类、是否加盖等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泥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应记录以下内容: (1)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2)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3)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设施名称、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药剂使用等信息。 (4)污泥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5)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 (1)(2)1次/日; (3)与监测频次一致); (4)1次/月;(5)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按照HJ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 (1)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主要包括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2)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与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分别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 》要求。 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其他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