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
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装置或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a)生产装置或设施
记录生产设施运行时间、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参见HJ853附录E中表E.1、E.2。
b)公用单元
记录储罐、循环水冷却系统运行信息,参见附录E中表E.3~表E.6。
c)全厂运行情况
包括原料、辅料、燃料使用量及产品产量,记录与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内容,参见附录E中表E.7~表E.10。
|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见HJ853附录E中表E.11~表E.22。
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动静密封点、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见HJ853附录E中表E.23。
c)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装置预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分别记录每日使用量、电耗等,具见HJ853附录E中表E.24。
d)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无变化时1次/年,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按月记录;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按批次记录。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监测记录信息
|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见HJ853附录E中表E.25~表E.29。
|
按照 HJ 819 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a)HJ8536.2.2和6.3.2中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等。
b)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见HJ853附录E中表E.30。
c)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见HJ853附录E中表E.31。
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名称、代码、类别、物理性状、产生环节、去向等信息,参见HJ1200-2021附录 A.1。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设施信息
自行贮存设施信息包括贮存设施名称、编号、类型、位置、是否符合贮存相关标准要求、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面积,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名称、代码、类别、物理性状、产生环节等信息,参见HJ1200-2021附录 A.2。
|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HJ944中4.4.1-4.4.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