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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修改。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产能等。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产品实际产量、生产负荷、原辅材料及燃料购买及使用情况、能源消耗。 生产设施信息:1次/天; 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 湿法脱硫设施:对应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设计处理污染物浓度限值、设计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除尘设施 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2)脱硫设施 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3)脱硫废水加药中和池 水泵及电机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药剂名称、药剂投加量、上水口PH值、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4)无组织治理设施 设施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以及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按监测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b)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