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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能力等。 1次/年,发生变动另行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相应监测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 记录频次按照产生、贮存、利用、处理、处置、转移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下:生产设施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用量等; 非正常工况下: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日或批次 非正常工况时,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正常工况下:无组织废气:厂区降尘洒水次数; 非正常工况下: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日或批次 非正常工况时,1次/非正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