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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 监测记录按照HJ 819 执行,待电子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 373 和HJ 819 等规定执行。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7.3 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检查、维护记录情况等。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月记录,1 次/月。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原则上 仅对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 次。 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每日记录1 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者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生产设施正常工况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名称及对应的产品名称、主要生产工艺、设施数量、编 码、设施规格参数、累计生产时间、对应产品或半成品的实际产量等。 b)主要原辅料信息:产品名称、生产该产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累计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 c)燃料信息:燃料名称、累计用量、品质等。 d)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信息:生产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产品名称、使用原辅料及燃料名称、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每月记录1 次。 2)主要产品或半成品实际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月记录,1 次/月。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 期记录,1 次/周期。 3)原辅料:每月记录1 次。 4)燃料:每月记录1 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编号、规格参数、控制污染物因子及其排放情况、对应排放口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设施名称、编号、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每月记录1 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