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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公用工程装置循环水冷却水系统运行、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检测记录、辅料消耗和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 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基本信息 锅炉运行小时、蒸汽量、用煤量、锅炉负荷、负荷率。 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基本信息 气化生产单元运行状况和水煤浆气化工艺气化炉放空管运行状况。 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基本信息 主火炬运行状况。 实际使用情况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情况记录。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监测记录信息 动力煤质分析:收到基全硫、收到基灰分、低位发热量、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动分析) 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测氨氮、化学需氧量) 实时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水处理系统运行记录 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锅炉烟气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氧含量、烟气流速、烟气流量)。 实时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