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HJ819,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以及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等信息;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与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必须包括入库数量、入库人、出库重量、出库去向、日期、责任人等相关内容。 2、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必须与实际出入库频次、日期相一致。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次。2)生产负荷: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次。 3)产品产量: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次。4)原辅料: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次。5)燃料:每班记录 1次。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物化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次。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 1次/d。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