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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6)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每周记录1次。2)生产负荷每周记录1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每周记录1次。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的措施:如有破 损应及时修补,并保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 账存放于电子储存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待宰圈、烫毛机、劈半机、分毛机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废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的措施:如有破 损应及时修补,并保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 账存放于电子储存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的措施:如有破 损应及时修补,并保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 账存放于电子储存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富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1)运行情况每周记录1次。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每周或批次记录,1次 /周或批次。3)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4)噪声每发生1次记录1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的措施:如有破 损应及时修补,并保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 账存放于电子储存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噪声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T373-200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规范设置取样口,采样方法、个数、监测频次等均按照技术规范设计。现场手工监测按照环保部门监测按照环保部门核定的检测方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与监测频次一致 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的措施:如有破 损应及时修补,并保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 账存放于电子储存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c(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d)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每周记录1次,1次/周。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8.1.1-.1.3.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c、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1)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噪声每发生1次记录1次。d、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的措施:如有破 损应及时修补,并保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 账存放于电子储存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