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和污泥治理设施的相关参数。 a) 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b) 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c) 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药剂使用等信息。 d) 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2)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按照监测频次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依据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管理信息要求记录。排污单位还应记录污泥含水率,雨水排放口监测信息。一般固废按照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危险废物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危废出入库、危废委托处置情况等。 雨水按照HJ978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按日记录。一般固废按照台账管理要求按照次、月、年记录。危废按照实际发生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