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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锅炉: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燃气锅炉、内燃机)、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 录 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炼焦:a)有组织废气,记录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编码、工况烟气量、排放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浓度、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b)无组织废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 点位数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无组织排放编码、污染因子、采样点位、各采样点监测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超标 ,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c)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废水类型、水温、出口流量、污染因子、出口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d)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等。 按照自行监测规定监测频次要求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炼焦:a)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包括措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b)在冬季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c)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1天。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停产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一次记录,地方环保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炼焦:记录生产设施运行参数,包括设备名称、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生产负荷、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a)生产负荷:各生产环节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b)产品产量:最终产品产量:c)原辅料:记录名称、种类、用量;d)燃料:总硫含量、硫化氢含量、氨含量、一氧化碳含量、甲烷含量、热值(低位发热量)等。 生产运行状况:1次/班;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设施按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一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一天的按照一天记录 。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每班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锅炉: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3)生产负荷:供热及发电负荷。(4)主要产品及产量:供热量、发电量。(5)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1次/日;燃料每批1次;异常情况,1次/日常情况。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炼焦:非正常情况记录信息:非正常(停运)起始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 等。 非正常情况记录信息,每工况期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锅炉:a)正常运行情况: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用量情况:1次/日,运行记录情况:1次/2小时。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炼焦:记录所有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规格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停运时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a)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烟气量、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源,还应明确排放口烟气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等。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出口流量、污染物因子、出口浓度、治理效率、数据来源、标准限值、排放去向。b)停运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记录反映排污单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c)主要药剂添加情况:记录添加药剂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d)涉及治理设施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的记录原则:要求保留彩色曲线图,注明设施编号及各条曲线含义,相同参数使用同一种颜色。根据参数的变化区间合理设置参数量程,每台设备或治理设施核算期同一参数量程保持不变。对于曲线图中的不同参数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重叠。曲线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脱硫DCS曲线:负荷、烟气流量、氧含量、净烟气二氧化硫浓度、出口烟气温度等信息。脱硝DCS曲线:负荷、烟气流量、氧含量、净烟气氮氧化物浓度、出口烟气温度等信息。除尘DCS曲线:负荷、烟气流量、氧含量、净烟气颗粒物浓度、出口烟气温度等信息。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1次/班;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记录,每班记录一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阶段记录一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实时在线记录,DCS曲线原则上以七天为周期截屏。药剂添加情况:每班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信息,a、一般固体废物台账,需建立入库台账,要求内容:入库时间、种类、数量、交接人;建立出库台账要求:出库时间、种类、数量、交接人、接收单位名称。 b、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要求建立入库台账:入库时间、种类、危险废物代码、数量、交接人;出库台账,要求内容:出库时间、种类、危险废物代码、数量、联单编号、交接人、接收单位名称等。 每天一次 一般固废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危废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