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其他许可内容

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0 50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要求,加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b)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记入设备管理台账;可能出现污染物排放异常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c)环保设施应在满足设计工况条件下运行,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运行。d)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维修巡检、原辅材料消耗、仪表数据等的记录和存档制度,并按要求记录和存档。 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a)应根据产污环节分别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表25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b)因安全因素或特殊工艺要求不能满足HJ954—2018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可采取其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 3、其他控制要求 a)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污染治理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b)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文件中有规定污染防治强制要求的,还应根据规定,明确需要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a)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水污染治理设施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运行正常。 b)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产生的废水治理后回用需满足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其中一类污染物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应对废气、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参照相应标准、政策进行妥善处置,鼓励资源化利用。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专门区域分隔存放,减少固体废物的转移次数,防止发生撒落和混入的情况。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应设置防渗、防风、防晒、防雨措施,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c)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d)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e)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可以在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时,在“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栏目填报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1、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待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自行监测要求以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文件要求为准。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定期提交执行报告,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排污单位应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若国家、广东省有新的环境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大气及水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行;请在标准实施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5、企业应加强内部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二次环境污染。 6、排放口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以及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有关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的规定等文件进行规范化设置,并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2-1995)。 7、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标准的要求。
其他许可的内容
/
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
2 物料输送无组织治理措施不完善 按照排污许可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粉状物料改为密闭输送。 2020-07-26 至 2021-06-25
1 原料储库无组织治理措施不完善 按照排污许可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粉状物料料场(陈化库)采用半封闭料场(仓、库、棚)并采取抑尘措施;原煤、块石、粘湿物料(原来储库)等料场采用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 2020-07-26 至 2021-06-25
3 原料的粉碎、筛分、配料、混合搅拌、制备等工序无组织治理措施不完善 按照排污许可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原料的粉碎、筛分、配料、混合搅拌、制备等工序,均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采取抑尘措施。 2020-07-26 至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