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 2.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污染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定期更新相关零件,合理设置参数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处理效果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及许可限值要求。 3.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及排污许可申请规范中无组织防控工作。 4.根据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5.加强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确保相关资料齐备。 6.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编制执法(守法)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 7.依据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记录备案。 8.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企业应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9.企业需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