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设置专职人员进行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真实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原辅材料及燃料采购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记录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2.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备,开展自行监测,并对自行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与季度执行报告。
4.每年一月底前通过网站、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企业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公开信息。
5.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严格执行限产、停产措施。
6.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范围;污染防治设施出现故障导致不能正常运行,及时报告环保部门;在线监控设施必须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运行,数据稳定传输;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7.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日常管理和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加强企业员工应急知识培训。
8.每季度至少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一次在线比对监测工作。
9.严格监管,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