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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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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3.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方式。 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2.《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中要求的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3.其他应该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开要求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