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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 及时更新、及时上传 污染物排放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以及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执行。
企业对外网站等渠道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的平台 及时更新、及时上传 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行监测方案等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 企业提交执行报告之后 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