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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网站等渠道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的平台 及时更新、及时上传 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提交执行报告之后 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