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信息公开要求

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 时间节点 公开内容 其他信息
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核共享平台https://wryjc.cnemc.cn/hb/login 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公开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自行监测数据 持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1.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系统;2.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在每年1月公开上一年度年报。 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