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执行(守法)报告要求

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以及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原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信息。 季报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要求执行。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3.自行监测执行情况。4.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5.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6.信息公开情况。7.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0.结论。11.附图、附件要求。 年报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