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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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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执行报告应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情况说明等内容,以及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燃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信息。 季报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中“执行报告编制规范”执行。
1.基本生产信息;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3.自行监测情况;4.台账管理情况;5.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6.信息公开情况;7.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0.结论;11.附图附件。 年报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中“执行报告编制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