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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应包括: a)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b)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c)自行监测执行情况;d)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e)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f)信息公开情况;g)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h)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i)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j)结论;k)附图附件。 年报 1.执行报告详细要求具体参考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含固废技术规范)中“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执行、参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等执行;2.书面执行报告应按时报送至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其中,还应包括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燃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信息。 季报 1.执行报告详细要求具体参考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含固废技术规范)中“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执行、参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等执行;2.书面执行报告应按时报送至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