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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频次按自行监测要求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技术规范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c)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贮存、处置措施、处置单位等信息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时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10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记录,1次/日。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记录,1次/日。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日/次。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1次/工况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按周记录,1次/周。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