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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原辅料入库量和使用量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每发生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 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2、自行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每发生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包括代码、名称、产生环节、年产生量等)。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包括代码、名称、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等) :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包括代码、名称、出厂量、运输单位、接收单位、经办人等) :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包括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产生部门、生产设施编码等),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包括贮存设施编码、入库情况、出库情况等)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建立各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5.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记录固体/危险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危险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四.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设备运行情况:开始、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气污染因子、治理效率、副产物 产生量等;涉及废水回用的还应记录回用去向。按照运行班次记录。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编号、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 量、异常原因、是否报告等。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