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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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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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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 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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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 ,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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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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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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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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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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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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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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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2、自动监测数据和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 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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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监测按监测频次记录。2、在线监测按运维周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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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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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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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如下: a)正常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3)废水治理设施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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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次/日或班次;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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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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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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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应当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c.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应当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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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②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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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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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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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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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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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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