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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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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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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
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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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 1 次 / 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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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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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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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监测方案要求的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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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应的监测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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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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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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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 )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 ) 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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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 次 / 日。
b ) 1 次/特殊期。
c ) 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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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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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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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正常工况
1 )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 原辅料:名称、用量。
5 ) 其他:用电量等。
b )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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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次 / 日;
b)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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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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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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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袋式除尘器:除尘器进出口压差、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或除臭剂种类。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 t/d )、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
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 /t )、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
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 ) 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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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次 / 日;
b)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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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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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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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 (试 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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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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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应当存档5年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永久保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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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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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2、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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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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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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