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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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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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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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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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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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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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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环保投资、环评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以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2.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3.污染防治措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锅炉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以及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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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1次/年 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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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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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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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1)有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号、污染因子、监测浓度、监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
2)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记录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等信息。
非正常工况:记录发生原因、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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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按监测频次记录
非正常工况:记录发生原因、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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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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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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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②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③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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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②1次/月。③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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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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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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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产品产量
2)记录原辅料用量
3)记录燃料用量、热量、品质等
非正常工况:记录发生原因、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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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次。
非正常工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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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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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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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正常情况和异常情况。正常情况运行管理信息包括按批次记录除尘灰(泥)等产生量,按批次记录袋式除尘系统滤料更换量和时间。异常情况运行管理信息包括按异常情况期记录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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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按批次记录
非正常情况:发生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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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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