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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 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 位、监测方法、监测顿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 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按照自行监测频次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管理信息。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日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理量,贮存量及其具体去向。原料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情况也应记录。 无组织记录频次1次/天,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班 次记录,特殊时段停产的对起始当天进行记录。按照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贮 存、综合利用、处置、转移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 能和时间产品产量;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的消耗量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 辅料及燃料等。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 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按照1次/班记录。非正常工况,按照1次/工况期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b)非正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污水拉运台账包含拉运时间,拉运人、拉运车辆、污水拉运量、污水接受人签字等基本信息,同时保存污水拉运的水印照片和视频。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