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 a)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加油站排污单位,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方法进行控制。 b)汽油加油站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油气排放控制应符合 GB 20952 要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更严要求的,从其规定。 c)油气回收废气治理设施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由于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d) 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配套高效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加强废气设施的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 1.排水系统要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污水处理效率,加强废水设施的维护,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泄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 1.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等途径报送)。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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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许可的内容 |
| 严格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有新办法从其规定)的有关规定,向有资质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变更、延续、注销、遗失补办等手续。 |
改正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