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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 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主体工程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用电量1次/月。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等。 b)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1次/日。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有组织废气1次/月。无组织废气、噪声1次/季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管理信息,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具体如下: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年度),记录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污系数/年产生量。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年 月),包括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数量。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包括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单位)、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包括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单位)、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包括入库情况(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单位))、出库情况(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单位)、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6.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接收),包括废物来源、前序表编号、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单位)、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6.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运出),包括利用产物名称、运出时间、运出数量(单位)、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包括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单位)、处置方式、自行处置部门经办人。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包括废物代码、废物种类、废物描述。具体内容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实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等,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规定具体适用范围和记录要求。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要求:(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具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规范中相应要求实施。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d)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 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c)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