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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环保投资、环评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以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污泥治理设施的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记录频次为1年/次;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手工检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效验记录、定期对比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1)按手工检测周期记录。 (2)按运维周期记录。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主要内容等。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d)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d)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应存档 5 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应存档 5 年以上。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事件原因、采购量、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进水信息 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b) 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c) 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药剂使用等信息。 d) 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 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e) 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 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维护维修记录原则上在异常 状态(故障、停运、维护)发生后随时记录,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1)按日次记录 (2)维修情况按次记录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