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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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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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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编号、相关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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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生变化的时候每年记录一次;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候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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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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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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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生产设施运行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处理水量与设计处理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PAC、PAM、次氯酸钠、碳源等原辅料的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电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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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记录,1次/日或批次。
3)处理水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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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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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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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和污泥治理设施的相关参数。
a)进水信息
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b)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c)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等信息。
d)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e)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
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维护维修记录原则上在异常状态(故障、停运、维护)发生后随时记录,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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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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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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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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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收集、暂存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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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产生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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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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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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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自行监测方案,2)有自行监测设施的按照自行监测要求记录,3)手动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并出具正规的监测报告,加盖公章。其中工业噪声,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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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行监测设施按照自行监测要求记录;当自行监测设施故障的时候,采用手动监测数据,按照每天不小于4次,每次间隔不大于6小时记录手工监测数据;其余手动监测数据按监测方案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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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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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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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3)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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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规范按时进行修订整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每次产生及时记录;3)工业噪声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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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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