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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单位基本信息:每年一次;生产设施、治理设施:每批次一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b)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c)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d)原辅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e)燃料:记录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涉及二次能源的需建立能源平衡报表,应填报一次购入能源和二次转化能源。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 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 1次。 c)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汞冶炼排污单位应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药剂添加情况等。 a)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能力(m/h)、进出废气情况(各因子浓度和气量等)、运行参数(包括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用水量、脱汞剂消耗、脱硫剂消耗量和脱硫渣产生情况等)、运行费用(元/吨)。 b)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原辅料储库、固废储库、燃料储库、物料运输系统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治理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清扫、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等)运行情况和效果。 c)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 、进出废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pH、投加药剂名称、调配浓度、投加量、投加时间、投加点位和废水处理污泥产生情况等)、出水水质( 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费用(元/吨)、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c)各污染防治设施防腐、防渗、防泄漏情况。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 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b)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 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记录1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 上 保存自动监测记录: c)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 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要求的废气污染物和废水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 执行。 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汞冶炼排污单位应记录的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几方面: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非正常工况 汞冶炼排污单位开炉、设备检修(停炉)等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开停炉)工况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等;污 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 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b)污染物产排情况:按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上保存自动监测记录; c)药剂添加情况: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 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1、危险废物:(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名称、产生环节、产生时间、代码及产生量、经办人等;(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入库时间、入库名称、数量、包装类型、经办人等;(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危废名称、代码、出库时间、出库量、包装类型、经办人等;(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自行利用/处置批次、时间、危废名称、代码、数量等;(5)危险废物外委处置/利用:外委利用/处置批次时间、数量、名称、外委单位名称、外委时间等。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名称、产生量、产生环节额、处置方式、经办人等。 危险废物每产生、入库、出库、利用/处置、外委时记录一次;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每产生、入库、出库时记录一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噪声监测环境管理台账: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