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立项批文、环评报告及批复、试运行批复、验收批复、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突发环境事件应预案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等。2、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污泥委托处置单位等。3、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记录保存期至少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在线设备自动监测记录、进出水手工监测记录在线设备运维记录等。 自动监测2小时一次,手动监测按照各指标手工监测频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至少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进出水口水质水量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工艺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污泥生产及转运记录等。 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至少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水、废气、污泥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1.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报告等。 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至少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HJ944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 2、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3、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4、危险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情况; 5、排污许可证上载入的相关要求。 规范要求 台账记录保存期至少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至少不少于五年